据最新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从7月起涠洲岛将实施实控制人数上岛政策试行方案。北海政务办公室第〔2014〕103号文件对涠洲岛上岛人数限制的公告: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涠洲岛旅游区上岛游客人数控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涠洲岛旅游区上岛游客人数控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届市委常委会第49次会议纪要》“坚决有效地落实对涠洲岛接待量的管控”和市人民政府《2014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会议纪要》(北政阅〔2014〕5号)有关控制上岛游客人数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涠洲岛旅游区上岛游客人数的管理,尤其是“五一”、“十一”、春节、暑假等重要节假日期间上岛游客人数的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相关单位形成合力,积极引导广大旅客合理安排行程,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现结合涠洲岛旅游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涠洲岛旅游区单日上岛游客人数不超过7000人(不含涠洲岛群众、驻岛官兵及驻岛各部门工作人员)。
二、组织协调机构
为加强对涠洲岛旅游区上岛游客人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涠洲岛旅游区上岛游客人数控制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单位如下:
组长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公安局、旅游局、北海海事局、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职责:现场值班与监管,及时处理各专项工作组报送的工作信息,协调各专项工作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因涠洲岛接待量的管控工作所出现的问题,积极维护北海城市形象,不断提高旅客满意度。
三、工作机构
(一)宣传专项工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提前向社会公布控制涠洲岛旅游区单日上岛人数工作安排,引导广大旅客合理安排行程,对能否上涠洲岛景区有个心理准备,适当控制旅行社组客上岛。
2.负责上岛人数达到控制量的95%时,向协调小组报告,进行预警;当上岛人数达到控制量的100%时,立即报告协调小组
3.做好涠洲岛的维稳和游客、岛上群众解释说服工作。
责任单位:市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航班信息及船票销售专项工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公布当天及明、后两天的航班安排,船票销售情况,余票情况,设立并公布咨询电话,方便旅客了解航班安排和船票情况,合理安排好出行和购票时间。
2.负责做好船票销售和航班安排,在销售船票达到控制量的95%时,立即停止窗口出售当日船票,并向工作小组报告,进行预警,余票作为旅客携带超高儿童补票及应急用票情况使用;当销售船票达到控制量的100%时,坚决停售当天所有前往涠洲岛的船票,不安排相应的航班(特殊情况除处)。
3.每天上午10:00前,向协调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前一天北海至涠洲船票销售及销售船票的构成情况。
责任单位: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三)船票销售管控专项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船票的销售情况。当销售船票达到控制量的95%时,向协调小组报告,进行预警,检查企业立限停止窗口出售当日船票措施的落实情况;当销售船票达到控制量的100%时,向协调小组报告,并检查水运企业落实停止销售当日上涠洲岛船票的情况,确保停售所有前往涠洲岛的船票、停开相应航班的要求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签证专项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开往涠洲岛旅游区客船的签证工作,核实上船人数,在当天上船人数到控制量的95%时,向协调小组报告,进行预警;在当天上船人数达到控制量的100%时,向协调小组报告。
(五)维护稳定、打击倒票行为专项工作组。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因实施涠洲岛旅游区上岛游客人数控制工作出现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码头、售票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负责打击票贩倒票行为并在各售票点公布辖区投诉电话。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北部湾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涠洲岛旅游区上岛游客人数控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协调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北部湾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到市交通运输局),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每天派出工作小组履行各专项工作组职责,对经营北海至涠洲航线客运企业的客运情况实施现场监管。
(二)强化宣传。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和实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涠洲岛旅游区上岛人数控制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控制人数等信息,形成社会共识,争取广大游客的理解和支持。
(三)协调小组要及时研究、处理各专项工作组报送的工作信息,协调解决因涠洲岛旅游区上岛游客人数控制工作所出现的问题。各专项工作组要积极配合,尽职尽责开展工作,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和协调小组报告,各专项工作因工作强度大,需增加人员时,由各单位统筹安排解决。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效果不佳、行政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问责。
(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所负责的专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专项工作组要做好有关工作记录,及时向本单位和协调小组报送有关的工作信息,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努力完成涠洲岛旅游区上岛游客人数控制工作。
(五)各成员单位要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工作需要,要按照协调小组的要求迅速集中,形成处置合力,确保涠洲岛旅游区控制上岛人数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六)上岛旅游高峰期打击非法快艇载客上岛工作机制,按《北海市整治快艇违法载客往返涠洲岛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北政办〔2013〕18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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