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规范旅游市场,最新版旅游合同正式在全国各试用。新版旅游合同能否让旅游市场规范化,只有让时间来证明这一切。
说到出门旅游大家都很高兴,但在出游的方式上却又出现了难以的抉择,自由行成本费用过高而且不方便;报旅游团又怕隐性的消费或者遇到强制性的消费。综合上述的我国与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施实新旅游法。新旅法中最显亮一条是明确的提出行程内不应该有自费项目,不能有购物店。然而就在旅游法施实过去的办年时间内,各种不同的问题再一次的浮出水面。其中最主要的有旅游费用的上涨;想带点特产找不到地方购买等.
从去年国庆开始国内的大部份的城市旅游市场明显的变化,就以北海旅行社为例,从国庆之后北海的旅游一度出现低迷,很难收到游客,而其中最多的因素是价格的上涨,在这种因素的影响下北海的旅游市场又开始出现了一些走法律边缘的做法,购物店不在指定,而是以景区的方式存在或者在途中洗车,中途休息等方式存在,自费的项目也改成精华景点推荐。
这次新版旅游合同的出现也正是从旅游者和从业者两方面的角度做出了规范,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认可购物店的存,但明确规定进店停留的时间;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滞留旅行社应该积极的按排游客的食,住同时返程费应当由双方分担;在正常的旅游途中如果导游出现弃团或者接团后中途甩团的将给予最高赔偿三倍团费
新版的旅游合同以规范旅行社的行为为主体,同以往相比加大了惩罚的力度。这是很明显的以罚代治。出重拳出击来规范整个旅游市场。